阳光之星直接评选校级之星功能操作


一、前提条件

1、用户为团委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

二、操作步骤

1、登录管理后台PC端;管理后台地址:点击跳转

2、依次点击顶部和左侧导航进入“孩子成长>活动管理>学生评星活动”页面;

3、找到需要评选校级之星的活动,点击右侧“活动统计”

4、进入活动统计页面后,点击右侧“新增”按钮

5、在弹出弹窗中可以搜索姓名选择需要评选上的学生,勾选上学生后点击弹窗下方选择按钮即可提交并评选这个学生为校级之星

6、评选后后续操作和以前学生手机端填写手机端审核的操作一致。


@余 2025年5月22日 16:58 收藏文档